鸦片战争至新中国成立以前,中国和国外共签订过近1200个条约,基于“弱国无外交”这一基本丛林法则,这些条约基本都是不平等条约,涉及对中国的割地、赔款、租界、驻兵、关税、法权、传教权...... 屈辱外交 清朝的西太后、北洋政府的袁世凯、国民党的蒋介石,哪一个不是跪在地上办外交呢?中国一百年来的外交史是一部屈辱的外交史。我们不学他们……要有独立精神,要争取主动,没有畏惧,要有信心。 ——周恩来《新中国的外交》 第16课 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 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。凡愿遵守平等、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,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。 —《中央人民政府公告》 一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 新中国的外交政策是什么? 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 1.外交成就 建国第一年,新中国与苏联等十七个国家建立外交关系。 1949年10月2日苏联第一个宣布承认新中国并建交 压缩包中的资料: 16.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.pptx 周恩来参加万隆会议.mp4 [来自e网通客户端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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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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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编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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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年级下册 第16课 独立自主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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